易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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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6

古代服饰规制

        清末的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站着喝酒的读书人。”这说明穿长衫的人有一定的身份地位,本该是坐着喝酒的。而诸如伙计、下等人,则只能穿短衫,站着喝酒。可见,清朝对人们穿衣的要求是很严格的。

        清朝的服饰充分体现了尊卑贵贱的等级观念,《大清会典》中详细规定了皇帝和各级官僚贵族官冕服饰的材料、形制、颜色和图案。清代法律严禁官员服饰逾制,《礼部则例》规定,五品以下官员不得用蟒缎、妆缎;八品以下不得用大花缎纱;三品以下的官员如果用了红色雨衣、雨帽,也属于犯罪。

        清朝对官民违反服饰制度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办法。顺治八年(1651年),朝廷下令官民帽缨不许用红紫丝线,批领、合包、腰带不许用黄色,一切朝服、便服表里都不可用黄色、秋香色。康熙元年(1662年),禁止军民用蟒缎、妆缎、金华缎、片金倭缎、貂皮、狐皮、猞猁獡皮制作服饰。乾隆时期制定的《大清律例》对违犯服饰礼制的惩罚措施规定得十分详细:如果僭用了龙凤纹章,官员,打100棍、判三年徒刑;工匠,打100棍;违禁物没收入官;首先告发的,给予50两白银的赏赐。如果官民服饰僭用了黄色、紫色,以及用了蟒龙、飞鱼、斗牛图案,比照僭用龙凤纹的条款治罪。

       总之,古代有礼法合一的传统,通过服饰来划分社会等级。从材质上而言,高贵者穿绫罗绸缎,无身份地位的黎民百姓只能穿粗布麻衣,所以平民百姓被称作“布衣”;从颜色上讲,上古以黑白为主色,黄色为贵色。后来黄色被皇家垄断,红为吉色。白衣、乌衣是身份地位低下者的服饰:白衣是无官职的平民所穿,乌衣是地位卑贱的胥吏所穿的黑服。而红色、紫色是文武官员穿的。在官场上,穿青绿色官服的,多为六品以下的官员。穿紫红官服的,大多是五品以上的官员;从纹饰上说,天子可用日、月、星、辰、山、龙、雉等。诸侯所着服饰、纹饰绣以龙以外的图案。士族则只能用水草、火两种图案;从衣服的长短而言,有身份者穿长袍,无身份的下人只能穿短衫。

孙中山与中山装
清代官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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