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发辫

阅读 106

2021-08-16

剪辫运动

        剪辫运动又称剪发易服, 是清末时期的一场遍及全国的群众性的剪辫子运动。

       1645年(清顺治二年),南明弘光朝廷覆亡。清朝多尔衮以为可高枕无忧,转而以征服者姿态实行民族高压政策,向全国颁布剃发易衣冠令,一时间,清兵四出,游行于市,“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上示众。“一个不剃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男子剃发蓄辫,被加以征服与被征服的含义,成为清朝统治中国的重要标志。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成功,推翻了清朝,成立了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同时实施了除旧布新措施。首由军政府贴出剪辫告示:“自武昌起义推翻清朝,重振汉室,凡我同胞,一律剪去胡辫。”当时南昌城内七处城门口,以及督军衙门(市政府)、府学前、百花洲等十处,皆设有“义务剪辫处”,凡来剪“文明”发式或剃光头者,一律免费。

        清朝近三百年的统治,让那条长辫形成了不少人心目中根深蒂固的必需品,一下子让大家全部剪辫子,对有些人来说,有点像你让一位整天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女人突然穿上比基尼上街一样,于是,当政府下令强行剪辫时,满街都可见呼天抢地、磕头哀求留辫的人们。

        最初,中华民国江西军政府和民众团体人员会同少数民间“好事者”,三五成群,在街道要口“过份热心”地拦截行人,采取所谓的“革命运动”,强行剪辫,引起纷纷议论。

因而,在剪辫运动过程中,不时有冲突发生,以致运动处处受阻。加之有些不法之徒乘机浑水摸鱼,对蓄辫者进行威胁,敲诈财物,弄得人心惶恐不安,造成街上行人寥寥的景象。

不少被剪辫者甚至哀号痛哭,谓无颜归家。那些农村留辫的人听说城里开始剪辫了,便再也不敢进城。革命军便派出巡查队上街,手执大剪刀,满街剪辫子。看见留有辫子的人,不由分说,上去就剪。有人哭着请求将辫子捡回去,说是留着死后入殓时好放进棺材里,落个“整尸”。

       在一系列宣传之后,南昌民众深受教育,当场要求剪辫者越来越多。记者在江西省图书馆查阅资料时发现,在《南昌掌故轶事》中曾有记载,当时南昌城内七处城门口,以及督军衙门(市政府)、府学前、百花洲等十处,皆设有“义务剪辫处”,凡来剪“文明”发式或剃光头者,一律免费优待。群众团体也纷起响应,组织“义务剪辫队”,上门代剪发辫,收效更大。

许金城曾在其《民国野史》中记述道:“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当时人们流传着:“不剪发不算革命,并且也不算时髦,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一时间,剪辫浪潮席卷大江南北。

对于这场关于头发的“革命”,今人很难更深地理解它的含义,但一根辫子对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却极为重要,它身上承载着太多的历史及历史背后的腥风血雨。

      一个王朝的结束,伴随的不只是枪炮声,而是一整套涉及人们行为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皇帝倒了,辫子割了。” 少年时代的瞿秋白,当年留下了这样精辟的文字。这八个字,一下就把辛亥革命的两大历史功绩作了高度浓缩:一是革了皇帝的命,二是革了辫子的命!


精彩评论(0)

0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