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七八岁时就养成了练习写字的习惯,没钱买文具,就以沙地、石板为纸,以小树枝、木炭为笔,写了擦,擦了写。10岁以后,林肯同书籍交上了朋友,每次随父亲外出种田,怀里总揣着一本书。中午休息时,他坐在树下边吃干粮边埋头读书;晚上,家里没有蜡烛,他就借着火炉里发出的微弱亮光看书。
林肯不仅爱读书,而且喜欢思考。他表弟这样描述林肯:“大家同读一本书,唯独他能提这样的问题:谁有权利提出控诉,是印第安人还是黑人?随后他总会在玉米地里大发议论。”
除了书本,林肯还通过其他途径学习。他家里的信和邻居的信都归他写。他把这当成了练习语法和作文的好机会。他时常徒步30英里,去法院听律师们演说,学习演说的本领。
林肯成年后做过许多工作,()什么时候,他()争分夺秒,见缝插针,刻苦自学。
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丰硕的果实,二十多年锲而不舍的学习,终于使林肯成了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文体:记叙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