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的种类

孤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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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

    
    人称,指的是在叙述中作者的身分和位置。也就是说作者是从什么地位、从什么角度来进行叙述的,是以“我”的身分直接加入文章的人物活动、事件发展中,还是以旁观者的身分陈述事情。
    根据作者与所述事件的关系,人称一般可分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三种。
    第一,第一人称。作者以“我”或“我们”的身分出现在文章之中,直接叙述“我”所亲身经历的、亲眼看见的、亲耳听到的、亲手做过的事以及“我”的所想、所感,文章中人物的经历和事件的经过是以“我”说出来的。这种人称的用法,就是第一人称。用第一人称写文章,好处是能让读者产生真实感和亲切感,便于作者直接表达感情,文章头绪也比较简单、容易写,是小学生写作文最常用的。这种写法的不足是“我”的活动范围外的人和事不好安排,别人的心理活动很难写进去。
    第二,第二人称。作者以“你”或“你们”代称文中的某个人物,有时也代称读者。用第二人称的好处是可以缩短作者与“你”、“你们”所代称的人物之间的距离,有面对面交流、倾诉的效果。一般在小学生的作文中,全篇通用第二人称的写法很少写,因为用第二人称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方面限制说话人的角度和口吻;另一方面又限制听话人的范围,而且人称还很容易混淆。
    第三,第三人称。作者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用叙述他人的口吻,用“他(她)”或“他们”的人称把人物的经历或事件的经过告诉读者,这就是第三人称。用第三人称写文章的优点是反映的事件和人物的范围比较宽,比较自由灵活,对文章中的每个人物,每件事的叙述都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它的局限性就是缺少第一人称的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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