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期间,她怀着对党和人民军队的深厚感情,同沂蒙山区人民一道,积极投身于火热的支前工作,缝军衣、做军鞋、送军粮,样样抢在前,还把自己的弟弟送上了前线。她结婚的第二天,就把新房让给受伤的解放军战士,自己住进了柴草房,多次受到部队和当地政府的表扬。
胡玉萍拥军长达60多年的事迹:从少女时代拥军支前、护理八路军伤员,抗美援朝时为国家捐款捐粮,六十年代学雷锋,把“无私奉献”的精神带到了辽宁抚顺。在抚顺的27年间,靠养猪、拣废品,胡玉萍捐款捐物达15万多元,上交党费10400元。
1997年,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表彰全国“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模范个人,胡玉萍名列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