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那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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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6

        我的启蒙老师姓李,女老师,是我小学六年的班主任。由于她对我的教育和影响,无论从初衷到结果都是好的,我对她感情颇深。所以但凡后来遇到姓李的老师,就如嗅到亲人的气息一般。

       我家住在农村,所以班里大多是农家子弟,动作大、嗓门高,天性自由,老师管起来难度很大。而我是女生中动作最大的,嗓门高过男生,兴趣广到和男生一起拍洋人、打弹弓。所以就成了羊群里的骆驼,格外显眼,也更加难管。

       而李老师却很偏爱我,也许是我虽浮躁、淘气,但生性耿直大方,还略有几分灵气,算是个“可教之材”吧!我起初喜欢李老师,是因为她身上总有种淡淡的幽香,至今我都记得那个味道。细眉细眼、和蔼可亲的她,再加上白得泛着光的皮肤,更多了几分温柔和美好的感觉。

      记得大概一年级时,冬天李老师还要检查个人卫生。因为农村条件差,家长又管得不严,我们个个跟小土人似的。有一次我被查处来,顿时脸涨得通红,没了闹将的风度。

      课间同学说李老师叫我,我心里慌的像揣着只兔子似的去了。一进门,老师微笑着说:“来,洗洗脚吧,先试试热不热!”我的脸更红了,她俯下身,帮我脱袜子,边帮我洗脚边说:“你爸爸妈妈忙,以后慢慢的要自己养成好习惯……水凉了吧……再加点热的。”

      从那以后,我天天洗得干干净净的。我那时真就是想,我得洗得像老师一样,白得泛着光。长大以后才知道我是不可能洗得如她那般白皙的。

      我还清楚地记得李老师布置的第一篇作文叫《洗衣服》。放学时她拍着我的头说:“回去好好写,写得好,老师念给全班同学听!”我兴高采烈地边扯开嗓门答应边跑出了教室。记得那篇作文的最后一句是这样写的:“我看着自己亲手洗的衣服,心里说不出的高兴!”其他同学大多是:“我心里十分高兴,”“我很高兴”等。

       就这一点点差别,李老师在班上大加赞赏,并在课上读了我的作文。其实在如今看来,那一句话到底有多大的差别呢?但如果没有那第一次的表扬呢?孩子的自尊心往往是夸出来的。之后的每一篇作文我都绞尽脑汁去完成,着意与众不同、标新立异。目的,只是为了受到她的表扬,让她在课上念我的作文。

       我小时侯的老师,多采取“急症下猛药,打罚为上策”的教育方法,有时也能立竿见影;而李老师却耐心的选用了见效甚慢的说服教育。我小时候淘气又浮躁,六年间,那是好长的一段时间呀,我是每一、两周就被老师叫去开“个人会议”,待到上了中学年龄稍长些才懂得,如果没有她六年间不倦不厌的教诲,我可能就完了。

     “完了”,这两个字有多可怕呀!

       多少年后我才理解了她的苦心:不伤其筋骨却触之灵魂!“聪明人做聪明事,莫要反被聪明误。”这是毕业时她留给我的“墨宝”。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理解得越发深刻并恪守至今!

       她的人,她的教诲,她身上由内而外溢出的淡淡幽香……我忘不了她!

文体: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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